企業支援計畫–ESS
1,000萬港元,鼓勵私營機構進行研發
本計畫是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稱「基金」)下的主要資助計畫,旨在鼓勵私營機構進行研發。
資助
- 獲批資助專案的最高資助額為1,000萬港元,有關款額會以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 公司內現有或將會聘請的研發人員的薪金
- 為研發項目所購置的新儀器
- 其他直接開支如外包服務無需還款,無需分享IP 或利潤
目標公司
- 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
-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以
-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詳細資料
- 項目一般應為期不超過兩年。
- 獲款公司將會擁有項目產生的所有智慧財產權。
- 本計畫不設有關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
- 經商品化的研發成果的利益分配安排並非強制性。
- 獲批為期12個月或以上的項目可申請研究員計畫及或博士專才庫的財政資助,以聘用額外人手。
- 獲款公司亦可申請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畫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畫,就其專案開支享有最多40%的現金回贈。
申請程式及評估標準
申請專案會由創新及科技界的獨立專家所組成的專案評審委員會考慮。審批資助須以下列各項準則為依據:
- 創新及科技內容;
- 技術及管理能力;
- 財務因素;
- 專案成果的商品化機會;以及
- 能否配合政府政策或對整體社會有利。
修訂日期: 2023年1月1日 資料來源:企業支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