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計劃
科技券計劃 最高可獲60萬資助
每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惟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而為免申請者同時間處理過多項目而分身乏術,每家企業不得同時進行多於1個科技券計劃項目,而除非資助協議另有安排,否則每個項目一般須在12個月內完成。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和機構(上市公司除外)均可提出申請:
- 《香港商業條例》登記;
- 《公司條例》香港註冊成立;
- 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 並非本地上市公司,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其附屬公司;
- 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與顧問訂立服務合約
本公司作為一家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供應商,曾經與不少的顧問公司合作,日久亦成為合作伙伴;如果客戶需要可以轉介。本公司會與顧問一起就客戶的公司資格、申請科技券項目、申請預算上提供合適的建議,務求達成最佳的成功申請機會。不論是本公司還是顧問伙伴都在相關行業開業長久,信譽良好,閣下可以放心選擇。
科技券申請所需文件
- 商業登記
- 申請企業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的核證副本
- 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
- 報價單的核證副本
- 簽署申請表格人士的有效身份證副本
- 報價邀請書/招標邀請書內的誠信條款和不合謀條款
- 已填妥的科技券申請表格
提交申請
- 在科技券計劃的專屬系統登記成為用戶 (不設實體申請表格)
- 準備所需的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登記副本、實質業務證明、開支報價單等等
- 科技顧問的有關資料
科技券項目推行
- 【新措施】提交申請後翌日可展開項目
- 申請成功並簽署資助協議
- 執行已獲批的項目並於12個月內完成
提交申請
- 在科技券計劃的專屬系統登記成為用戶 (不設實體申請表格)
- 準備所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登記副本、實質業務證明、開支報價單等
- 科技顧問的有關資料
發放資助
- 項目完成報告及效能證明
- 科技券審計報告
- 發放不多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三的資助
科技券懶人包
早前已取消運作一年的規定,理論上是可以的,但要證明公司有運作紀錄,一般建議需要有起碼3個月以上的正常業務運作才提交申請。
不可以,此類日常開支並不屬科技券資助範圍。另外,市場及品牌推廣也不是科技券的資助範圍。 科技券本身支援既項目大部份都係關於提升生產力既服務,是用作資助公司購買科技軟件方案,例如︰網頁,APP,預約安排及輪侯管理系統,企業資源規劃方案等等。這些系統可以令公司提供生產力,改善營運,從而提高競爭力。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內必要的組件、科技服務方案、軟件或硬件,但它們必須是按客戶的要求「訂製」的。
- 如果要購買、租用或訂購項目內必要的組件、科技服務方案、軟件或硬件,但它們是「現成」的,那麼,它們的成本不能超過項目的50%。
- 如果獲批的項目超過$50,000,科技券的項目審計費用也可以使用科技券資助,上限為$2,000
- 科技券款項是按項目作出資助,日常的營運支出並不屬科技券資助範圍。
每家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企業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計劃項目,當局亦建議每個項目一般應在 12 個月內完成。
處理各式各樣的店鋪銷售情況,包括跨店管理、會員消費記錄及管理、線上線下連結(O2O)以及其他零售業務需要,提高營運效率。
客戶關係管理方案 CRM令公司集中處理所有客戶的詳細資料,了解現有及潛在客戶的需要,並為市場推廣提供數據以作分析,增加銷售。
將傳統系統放上諸如Amazon Web Services (AWS)等的雲端系統,有助IT系統的整體可持續發展性,減輕成本及風險,並進行實時的大數據收集及分析。
透過資訊分享平台,客戶及使用者能進行資訊交換,減低資訊及溝通成本,促進交易及成交量。
企業在申請獲批後,要注意所有開支包括:支票,收據等及付款人都必須與申請企業企業的名稱相同。項目金額超過港幣5萬,帳目會由註冊獨立審計師進行審計。同時,申請企業也需要提交一份項目的最後執行報告,清楚列明項目的成果。
沒有,全年均接受申請
你只能夠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書。申請者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資料來源: 創新科技署 – 創新及科技基金